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9-01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字体:

兹有雷义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航空北路(农业局院内)1幢2-103室不动产证证书【证号:鄂(2024)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07634号建筑面积:81.15平方米,土地面积:28.74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义海

2025年9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