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雷义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航空北路(农业局院内)1幢2-103室的不动产证证书【证号:鄂(2024)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07634号,建筑面积:81.15平方米,土地面积:28.74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义海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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