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晓莲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航空北路1幢101号的房产证书【证号:05915,建筑面积:74.16平方米,用途:商业】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莲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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