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水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挂牌公告 广公资网挂告字【2024】9号
  • 发布时间:2024-11-14
  • 信息来源: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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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广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在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75.160.196:9000/index.do?ChildSiteId=420903)以先祖后让挂牌方式出让2024GY09、2024GY10、2024GY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租赁)年限

(年)

履约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4GY09

应山办事处九龙河社区

46805.8

工业

≥1.0

≥40%

≤15%

租赁5

出让45

9

83

1

2024GY10

经济开发区盘龙岗村

64945.27

工业

≥1.0

≥40%

≤15%

租赁5

出让45

9

88

1

2024GY11

十里办事处

墩塘村和双畈村

200925.0

工业

≥1.0

≥40%

≤15%

租赁5

出让45

28

274

1

备注: 2024GY09号地块:1、本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四证合一、五证同发、拿地即开工”组织实施挂牌。宗地交易和建设期间涉及的各种税费依照相关规定办理。2、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租赁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我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履约金不予退还。3、支持企业以银行出具的保函代替土地租赁履约金。成交后,竞得人所交的履约金自动转为租赁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的租赁价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50%,剩余部分一年内付清。不按时支付土地租赁价款的,收回土地,没收定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成交即交地,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建设竣工。5、本宗地履约金9万元,定金16.6万元。6、本宗地出让不设底价。7、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8、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150万元。9、本宗地先租后让前期租赁年限为5年,后期出让年限为45年,租赁期满的前一年,经考核达标的企业,由承租人申请办理后续45年的协议出让手续。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我局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收回地使用权。

2024GY10号地块:1、本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四证合一、五证同发、拿地即开工”组织实施挂牌。宗地交易和建设期间涉及的各种税费依照相关规定办理。2、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租赁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我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履约金不予退还。3、支持企业以银行出具的保函代替土地租赁履约金。成交后,竞得人所交的履约金自动转为租赁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的租赁价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50%,剩余部分一年内付清。不按时支付土地租赁价款的,收回土地,没收定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成交即交地,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建设竣工。5、本宗地履约金9万元,定金17.6万元。6、本宗地出让不设底价。7、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8、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150万元。9、本宗地先租后让前期租赁年限为5年,后期出让年限为45年,租赁期满的前一年,经考核达标的企业,由承租人申请办理后续45年的协议出让手续。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我局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收回地使用权。

2024GY11号地块:1、本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四证合一、五证同发、拿地即开工”组织实施挂牌。宗地交易和建设期间涉及的各种税费依照相关规定办理。2、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租赁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我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履约金不予退还。3、支持企业以银行出具的保函代替土地租赁履约金。成交后,竞得人所交的履约金自动转为租赁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的租赁价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50%,剩余部分一年内付清。不按时支付土地租赁价款的,收回土地,没收定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成交即交地,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建设竣工。5、本宗地履约金28万元,定金54.8万元。6、本宗地出让不设底价。7、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8、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150万元。9、本宗地先租后让前期租赁年限为5年,后期出让年限为45年,租赁期满的前一年,经考核达标的企业,由承租人申请办理后续45年的协议出让手续。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我局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收回地使用权。10、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控制指标可根据企业的行业分类对应《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3版)确定,以审定的规划方案为准。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此次网上先租后让(租赁)挂牌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原件。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先租后让(租赁)实行竞买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书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确认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出租(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与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十日内方可与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出让合同》。如经审查,竞得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买前请认真阅读“先租后让”用地要求,《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说明》等文件。

3、竞买人可登录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75.160.196:9000/index.do?ChildSiteId=420903)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4、竞买人必须持北京数字认证中心办理的数字证书,在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交易系统主页按要求注册成为系统会员后方能参与竞买活动。会员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5、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型电子政务服务模式的快速推进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给竞买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网上交易系统改为保证金网银支付模式,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不再需要与银行账户签约。竞买人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在规定时限内向系统自动生成的随机子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取竞买资格并参与网上挂牌。

6、竞买保证金账号:790201040001438+子账号;

开户单位:广水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农行广水市支行;

(三)特别说明:  

1、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能参加本次出让活动。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随州市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活动。  

2、竞得人必须按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3、用地范围以宗地规划红线图为准,规划条件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用地条件以出让方案为准。图文资料凭数字证书进入http://223.75.160.196:9000/index.do?ChildSiteId=420903)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

4、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限时竞价规则由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四)杜绝竞买人利用我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场所或电脑设备进行报名、竞价。

(五)如果在使用网上挂牌出让(租赁)系统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者咨询本次出让宗地信息,请与以下工作人员联系。

(六)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3日;挂牌时间为2024年1248时至 2024年121310时;  

2、报名开始时间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248时起至2024年121116时止;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22— 6250339                                

2、联系地址: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22—6298500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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