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成交确认书
  • 发布时间:2024-05-17
  • 信息来源: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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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会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   确认书编号:20240517

拍卖人:湖北恒源拍卖有限公司   买受人:广水市辰德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师:成辉                   代理人:

记录员:李丰林                 竞买号:99

99号竞买人2024517日在拍卖人举办的砂石料拍卖会上,竞得如下标的,成为该拍卖品的法定买受人:

拍卖序号

1

依法没收的堆放在广水市蔡河镇南界村

黄土关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修建生态停车场的砂石料

方量约为16255.1m³

成交金额

(大写) 贰拾玖万叁仟元整                       ¥293000.00元

1、买受人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并认真阅读了本次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和有关规定,自愿遵守执行,承认拍卖结果,当场签署本确认书。

2、拍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竞买协议书》是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3、拍卖成交款的交付与拍卖标的的交割按照《竞买协议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4、本次拍卖标的以实际展示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和移交实际方量与公告数量有差异的,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日向拍卖人付清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该批砂石料不得现场加工,必须清理外运处置。

7、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二十日内完成砂石料的清理外运,逾期应承担违约责任。

8、买受人在装载、运输离场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道路通行以及周边环境协调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以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若买受人不能解决相关问题,其所交纳的成交总价款不予退还。

10、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种方式解决:(1)向随州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广水市人民法院起诉。

11、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自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见证人(签章):         拍卖人(签章):

20245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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