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0〕4号)的文件:“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属地设施农业用地进行全程监管”的规定,地块备案和公示都在各镇办。
特此说明。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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