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和批复文件
  • 发布日期: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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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自然资规(临)〔202504

土地使用者

广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G346广水市城郊至长岭段改扩建工程一标段弃土场、拌合站临时用地

用地位置

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马蹄桥村

批准用途

临时用地

批准面积

贰万叁仟肆佰陆拾叁点零肆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25年07月28日-2027年07月27日

备注:

1、 用地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

2、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3、 使用期满后,使用者必须将临时使用的土地按《临时用地协议书》的要求交付原土地使用者。

4、 临时用地使用期满,按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确需继续使用的,需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重新办理临时用地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临时用地经审批,准予使用。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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