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0-11
  • 信息来源: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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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水市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接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围绕我市小麦、水稻、油料等粮食作物及经济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在工厂化育秧、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插(播)、深耕深松、机收(含秸秆还田)、机烘等关键环节,提供统一专业化、规模化全程或多项托管服务,受益小农户占比不低于60%

二、基本条件

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服务组织财务规范、管理有序,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具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资质。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

3)在群众中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流转土地面积达500亩以上(以在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或服务能力面积达800亩以上。

5)根据项目作业量统计需要同意购买并安装相关电子监测设备,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名申请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6)乡村合作公司正常运营达1年以上,且具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有相匹配农机设备的可适度纳入。

三、遴选方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网上发布承接主体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广水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报名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服务作业人员名单、财务资料、各类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三)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评审专家组,对自主申报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

(四)结果公示。对遴选的服务组织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报名材料

(一)项目实施方案;

(二)法人承诺书;

(三)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名单;

(四)实施主体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市级(含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资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五)农业机械种类和数量汇总表(含出厂编号等);

(六)服务作业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等;

(七)2022年财务报表;

(八)机械设备、厂房照片等有关材料。

请将以上报名纸质材料及图片资料(加盖本实施主体的单位印章),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并同时上传相关的word文档电子件。

五、报名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8:00止。

六、报名地点: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股(广水市航空路203号);

     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申报资料(模板)见附件

联系人:吴小兵秦艳红

办公电话:0722-6243026。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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