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22号)文件要求、《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随财函〔2024〕66号文件精神,2024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70%要用于脱贫村,65%要用于产业发展。按此要求,现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中央第二批和随州市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分配方案附后)。
公示期自即日始10天,即6月21日-6月30日,凡对公示项目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全省各地固定电话用户和手机用户均可拨打12317进行反映。
广水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督举报电话:0722-6233693
举报邮箱:gs6233693@163.com
附件: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方案(1).docx
广水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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