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水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林业生态资源安全,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捍卫国土生态安全,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广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放在首要位置,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森林资源督查、绿盾行动等反馈问题,从广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表现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推动广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推进系列专项行动,对相关问题限期整改,坚决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推进广水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和绿色生产生活的有效模式。
(三)坚持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近远期任务,细化分领域、分阶段工程建设目标,注重各领域、各阶段任务之间相互协调、联动配合,确保整改和建设取得实效。
(四)坚持统筹推进。按照系统治理的思路,全面加强区域、部门之间的协作,综合运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政策措施等多种方式,统筹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治理。
三、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
(一)开展森林生态修复行动
1、突出抓好精准灭荒工程建设,不断增加森林面积,稳步推进长江生态大保护生态系统森林资源扩增量,重点检查造林完成情况、保存情况、管护情况、补植情况等;(责任股室:生态修复股)
2、突出抓好森林抚育项目建设,切实提高长江生态大保护生态系统森林质量,重点检查抚育完成面积、抚育质量等情况;(责任股室:生态修复股)
3、突出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重点检查机构、人员落实情况、专项调查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情况等内容。(责任股室:生态修复股)
(二)开展打击非法使用林地行动
1、采石采矿、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责任股室:资源股)
2、修建公路铁路、架设管网线路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责任股室:资源股)
3、园区开发建设、光伏、风力发电建设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责任股室:资源股)
4、侦办阻力大,久侦未破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责任股室:资源股)
(三)开展森林防火专项行动
1、森林防火宣传,重点检查防火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车等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真正做到防火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屋场”;(责任股室:资源股)
2、防火器材,重点检查森林防火灭火器、防火服装、防火车辆、巡查“马甲”以及灭火扫把、铁锹等防火器材落实情况;(责任股室:资源股)
3、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检查防火通道是否按要求落实到位、是否按照程序审批到位;(责任股室:资源股)
4、防火队伍建设,重点检查值班安排、护林员、专业化和半专业化防火队伍落实情况和后勤保障情况等。(责任股室:资源股)
(四)开展偷砍盗伐、乱砍滥伐林木行动
1、林木采伐前是否按相关技术要求勘测、设计;(责任股室:资源股)
2、采伐监管、验收是否到位;(责任股室:资源股)
3、林木资源运输证件是否齐全,货证是否一致;(责任股室:资源股)
4、对偷砍盗伐、乱砍滥伐、毁林烧炭、采割松脂等破坏林木资源行为打击是否有力。(责任股室:资源股)
(五)开展公益林管理专项行动
1、公益林、天然林区域内标牌建设、签订协议、档案管理等情况;(天然林和野保股)
2、公益林、天然林区域内专业巡护队建设、护林员落实情况,日常巡查、管护情况;(天然林和野保股)
3、公益林、天然林管理情况,检查验收和资金发放情况。(天然林和野保股)
(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1、加大对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的日常监督和监管;加大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鸟类、蛇类、蛙类野生保护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天然林和野保股)
2、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市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了查处;(天然林和野保股)
3、以管护站为主体,组织专班开展野猪非洲猪瘟紧急排查,上报巡护落实情况。(天然林和野保股)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广水市林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修复股、天保和野保股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资源管理股,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任务,落实专班。
从局机关和二级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组成专班,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排查,不留盲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联系和协调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宣传,营造宣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战果,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在现场执法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摄像,必要时请新闻媒体随队参加行动。要结合行动开展向管理对象广泛深入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强化行业自律,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和法治意识。
上述所列的专项行动内容,每项必须要有翔实、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有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目标和要求。每月14日、29日分专项行动项目上报战果表,在专项行动期间每项要有2篇以上的宣传报道,宣传报道上传到局政务公开网站。整个专项行动结束后,每项要有详细的工作总结。(天然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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