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巷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20-06-29
  • 信息来源:广水市陈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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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广水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认真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收听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结合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经常性、系统性开展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常识、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三是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认真落实《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全面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四是推进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实施。认真做好“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评估,全面落实2020年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内容,推进化工、交通运输、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十四五”规划起草和落实。五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要求,健全完善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安委会、专委会、安委办工作运行体制机制,增强运行实效,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六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七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干部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镇应急办牵头,组织、宣传经济发展办教育组派出所司法所乡村建设办交通办水利站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社区负责上述单位职责以外的兜底工作,以下不再单独列出)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按照《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责任,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企业在一定范围内公告风险主要内容、防控措施、防控责任制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排查方法和处置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全面应用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企业全方位、各环节、全过程隐患有效排查治理。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规定、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资金投入,监督落实企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大力推进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应急办牵头,经济发展办财政所乡村建设办交通办、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整治3大行业。

1.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三合一”等场所及彩钢板、电动自行车、校外培训机构等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高风险场所领域,落实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分类施策、分类整治,开展三年整治,督办整改一批严重、突出问题,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二是民宗、教育、民政、科经、卫健、文旅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将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内容,推进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新兴产业排查,整改突出问题。四是积极推进“智慧消防”建设,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建成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五是全面推进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强化风险管控及力量建设,建立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应急办牵头,派出所经济发展办教育组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环保站乡村建设办农业农村办文体站卫计办、市场监督管理司法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综合交通安全整治。全面深入开展综合交通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扎实做好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综合交通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运输事故的目标。扎实推进陈巷镇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社会治理,确保一年大见成效,两年全面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涉“两车”事故明显减少,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办牵头,派出所乡村建设办政法办应急办、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构建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企业开展常态化特种设备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二是宣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地方标准,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规范化建设,落实特种设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建立气瓶充装信息化可追溯体系,推动压力管道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四是持续开展游乐设施束缚装置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五是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提高电梯保险覆盖率,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六是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牵头,特种设备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继续深化4项行动。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动。以高危行业企业中的在岗职工、新上岗员工、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通过发放培训补贴的方式激励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履行培训主体责任,鼓励高危企业员工通过培训提升安全技能。通过打造“双师型”安全培训教师,力争形成门类齐全安全培训队伍。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系统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精品课程评选等相关教学研讨活动,激励教师推出更多紧贴实际易学管用的精品课程。

2.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一是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每个专项检查的重点、难点和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方案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实际效果。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制度贯彻落实,确保监管监察活动依法实施。三是树立服务意识,推进执法与服务结合,开展“说理式执法”,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执法过程中组织专家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督促其履职尽责,主动整改消除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安全生产媒体宣传行动。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协调联系市融媒体中心和上级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引导,把握正确方向。强化公共宣传。向全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发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安全意识、注重安全生产等内容的短信;利用宣传海报、广播、网络、广告屏等载体,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和广大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

4.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行动。一是积极组织参加本系统组织开展的应急预案演练能力培训,掌握实兵演练、桌面演练的方法技巧,提高组织演练能力。二是探索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常态机制。按照“平时抓预案管理,战时按预案操作”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协调机构和救援队伍之间的关系,并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预案演练。三是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督导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着力推进4项重点工程。

1.公路桥梁消危工程。一是严格技术标准。科学合理确定技术标准,因地制宜选择危桥改造方案,严格控制拆除重建类桥梁的数量。加固改造类桥梁,设计荷载不得低于原标准,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适当提高。拆除重建类桥梁,国省道及县乡道桥梁的荷载标准采用公路Ⅰ级,村道桥梁的荷载标准一般采用公路Ⅱ级。二是加强危桥安全管制措施。对于已明确为危桥的,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采取限载、限速、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做好交通分流疏导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三是加强超限超载管理。利用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监测设备,加强超限超载管理,落实好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要求。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将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交通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公共建筑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2020年,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应急办牵头,派出所乡村建设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提升工程。推进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以上企业于2020年底前应完成现有装置自动化程度符合性评估,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10月前必须予以拆除。应急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建筑安全整治工程。一是开展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改善施工现场环境,提升空气质量。二是开展防高处坠落事故、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和机械设备专项整治,遏制施工常见事故发生。三是开展防垂直运输设备事故、防脚手架事故和防高大模板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压实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乡村建设办负责)

(四)重点开展21项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准入,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规范采矿秩序。二是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未批先建、不按设计建设、边建设边生产、违规运输使用火工品、使用淘汰禁用生产工艺或设备、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大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的防范。国土资源所环保站、水利站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开展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禁批发企业销售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烟花爆竹产品和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及个人销售烟花爆竹,坚决打击零售经营店(点)超量存储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多部门联合行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应急办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提升安全管理效能。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1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对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进行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健全完善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监测报警设备,提高安全条件;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三是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制定并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禁外地已淘汰且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落户;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核实危化品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性,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四是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广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涉及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五是提升化工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深入开展化工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提高化工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六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推进安全设计复核五项制度落地;全面推广岗位“四知卡”(知岗位风险、知岗位责任、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知岗位应急处置)、设备健康档案管理法、非常规安全作业清单管理法、重大事故隐患成因溯源制度;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反“三违”专项行动。七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三个必须”要求,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制定涉危险化学品管理部门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进一步提高具有化工类专业背景知识的安全监管人员比重;大力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2020年底前,三、四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接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深入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加强对安全评价、安全设计、安全咨询服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探索“政府引导、一企建队、多企协建、资源共享”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模式。应急办牵头,经济发展办教育组派出所国土资源所环保站乡村建设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电力安全整治。一是加强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序做好电力项目建设及安全运营管理,提升区域电力供应保障水平。二是重点做好风电、火电、光伏等新能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加强统调电厂、电网电力设备安全管理。四是全面开展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电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济发展办牵头、国网陈巷供电所、国土资源所派出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农业机械安全整治。强化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整治。深入农业(机)合作社、乡村场院、田间地头、烘干中心等农机作业密集场所,采取有力措施查隐患、堵漏洞、降事故、保安全。组织开展农机维修检查,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对农机具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机具安全可靠和作业性能良好,防止有安全隐患的机具带病作业。加强与交警等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上道路拖拉机假牌、套牌、逾期未检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机手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农业农村办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城乡燃气安全整治。一是推进全市城乡燃气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施隐患排查分级治理和安全隐患闭环整治,提高全市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二是建立液化石油气瓶智能化实名化监管体系,推动《广水市推行液化石油气瓶信息化管理实施方案》部署落实,2022年底前完成以信息化数字识别技术为基础、供气服务过程信息可追溯的气瓶追溯体系建设。三是开展城乡燃气领域违法违规集中整治行动,健全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严厉打击城镇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市燃气行业市场秩序。四是健全完善燃气站、商业用户燃气设施、燃气企业办公楼、营业服务网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点等场所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制度。(乡村建设办牵头,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镇区管理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环卫设施安全管理,对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以及环卫车辆定期检查。二是加强园林绿化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公园游乐设施和经营项目的检查和检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加强道路设施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桥梁检测,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理各类病害。对破损、缺失的检查井盖,及时督促产权单位维修更换。加强道路维修施工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四是加强貌安全管理,开展户外广告和景观亮化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出门、出店、占道经营的管理,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五是加强规划执法安全管理,加大私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六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环卫、园林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岗,规范作业。七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建立问题台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提升镇区安全韧性能力。环保站牵头,乡村建设办教育组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等单位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依托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三是建立部门联动、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建设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并对已建环保设施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四是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核查,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五是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六是继续做好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推广和应用,依托物联网系统组织好全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工作,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基础数据库。大力宣传《湖北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运输、非法倾倒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的行为。环保站牵头,应急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民爆物品安全整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紧盯涉爆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联合开展全方位隐患大排查,全力收缴非法爆炸物品;围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全环节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彻底整改安全隐患;从严从细从实加强民爆物品源头管控,全力堵塞隐患漏洞;全面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管理工作机制;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实现“五个明显、三个防止”目标,即:涉爆案件明显遏制,非法爆炸物品存量明显减少,涉爆重点领域明显规范,涉爆治理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坚决防止发生爆炸案(事)件,坚决防止暴恐分子和极端人员获取利用爆炸物品实施犯罪活动,坚决防止重大活动及敏感期“打响”“炸响”,全力维护全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安稳定。派出所负责)

10.商贸(成品油)安全整治。整治加油站油品装卸、消防设备、电气设备、防雷设备装置等危险源监控管理不按规范要求落实,健全完善规范统一安全标准要求。清查整治商贸物流、货物仓库存储不符合安全规范规定,存在突出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深入开展商业网点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督查机制,加强安全防范。应急办牵头,派出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整治。督促各类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加强学校建筑物安全整治。指导各类学校积极配合属地住建部门,全面排查违规改建校舍的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三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校车驾驶员管理,落实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四是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建立实验室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实施精准监管、整治。五是加强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加大学生食堂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升级,改善学校食品卫生环境。教育组牵头,校园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卫生健康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医院消防安全整治。按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定期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解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二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探索建立医疗废物跨区域集中处置的协作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探索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交接、运输、处置全过程智能化管理。三是开展医疗机构废物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存贮、不规范登记和交接废弃物、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非法倒卖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卫计办负责)

13.旅游安全整治。一是整治旅游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旅游客运落实“三证一牌一单”和“五统一”租车制度,强化游客乘车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旅游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依法查处旅游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整治文化旅游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每年在文化场所、星级饭店、文物建筑等单位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指导文化场馆、星级宾馆组织消防应急演练。三是整治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促指导属地政府对未开发“网红景点”安全管理的属地领导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对未开发“网红景点”的综合安全管理。四是整治旅游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游览项目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开展旅游景区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导;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五是整治文化场馆和文化活动安全风险隐患。严格“一馆一策”、“一场一案”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大型文化活动的安全监管;加强文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严防发生文物火灾和被盗等安全事故案件。文体站负责)

14. 自然资源领域安全整治。一是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强化源头准入,做好规划实施监督。二是做好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格矿业权审批,做好采矿权审批登记,科学划定矿区范围。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督促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好交通沿线、水利工程周边、农村宅基地住房建设、旅游景区、重大工程活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四是强化自然资源执法行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关闭退出工作。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行为。五是加强规范相关行业野外作业安全管理。严格野外测绘、野外调查等野外作业安全管理,确保野外作业安全。 六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整合矿山信息数据,建立全覆盖的矿产开发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对全矿山开采行为的全面有效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国土资源所负责)

15. 养老机构安全整治。一是严格规范存放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和物品。强化耐火等级低的建构筑物安全检查,及时消除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等火灾隐患。采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防火等级、加大防火间距。二是增设消防预警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强化消防设施设备巡查检查,及时保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三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四是加强养老机构建筑和食品安全管理。民政办牵头,应急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寄递物流安全整治。一是督促物流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风险管控制度和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制度。三是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诚信制度。对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视情节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邮政管理局负责)

17.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园区和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五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园区发展规划指导拟订和审核过程中;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区完善技术改造技术服务体系,开展智能化、安全化、绿色化、高端化等技术改造提升创建。经济发展办乡村建设办交通办应急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深入排查林区、旅游景点、居民点以及坟场、宗教民俗活动场所以及林田结合部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组织开展高火险期防火巡查,依法追究火灾事故责任人责任。三是强化应急准备。组织开展火灾应急培训和演练,保养维护好消防器械。 四是科学安全扑救。要科学研判火场情况,牢固树立安全扑火意识,杜绝盲目近火追打,严防人员伤亡事故。五是加强值班值守。林业站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各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由有关部门制定实施。

三、进度安排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6月)。制定印发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3个重点整治、4项行动、4项重点工程、18项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传达到各单位和各类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社区、各专委会及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尤其是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各专委会及有关单位要加强会商研判,精准施策,通过推广工作经验,强化安全保障,强化追责问责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总结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主要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统筹安排整治工作,分年度、按月做好工作安排;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分季度、半年、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并报送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后报广水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12月,安委办对全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广水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副书记、镇安委办主任、应急办主任担任,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及相关牵头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切实推动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见实见效。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制度文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保障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各专委会分线抓落实工作机制,做实做细专委会工作。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强化落实重大隐患和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重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自查自报自纠,强化企业自觉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开辟媒体专栏,加强正反典型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问效问责。社区、各专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行业(本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对督查巡查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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