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23-11-20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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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管系统依法履职尽责,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国市监综发〔202287号)、《省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总局加强行风建设意见的工作方案》(鄂市监纪〔202252号)和《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启动阶段实施方案》(鄂市监纪函〔202343号)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以及市委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的理念,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依法监管、依规办事,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和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队伍,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行风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持续转作风、优行风,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保行风建设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市场主体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尺,规范监管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党和政府高度关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行风建设的突出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深入排查梳理,分析问题成因,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解决的成效体现行风建设的成果。

坚持纠建并举。树立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在着重纠正行风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以行政审批标准化、监管执法规范化、政务服务便民化为重点,完善行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更好地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工作目标

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作风持续向好,办事更加公开透明,服务更加便民高效,监管更加科学规范,执法更加公正文明,市场监管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和市场监管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信念坚定、本领过硬、监管为民、廉洁高效的市场监管队伍形象不断强化,全市系统人人重视行风、处处体现行风的良好局面巩固拓展。

四、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行风教育。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风教育的首要任务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等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对标对表找准差距和不足,切实增强改进行风的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牵头股室:人事股、机关党委)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严格禁止违规增设审批环节、增加办理要件。优化市场准入制度,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流程,简化程序,减少手续,压缩时间。(牵头股室:注册股)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服务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服务对象排队时间和跑腿次数。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深入推进互联网技术应用于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实现各项事务“网上办”“掌上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聚合办”。积极推进有关事项跨省通办。加强服务窗口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在涉企服务中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肃整治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问题。(牵头股室:注册股)

(四)严格规范日常监管。增强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减少人为干预。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开。健全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规范监督检查行为,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牵头股室:信用股)

(五)加强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行政处罚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实施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注重运用说服教有、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执法温度。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地见效。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及时发现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严禁任性执法、简单粗暴、畸轻畸重、以罚代管,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牵头股室:稽查股)

(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防止把新增市场主体数量作为刚性指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市场主体数据、企业年报数据、执法办案数据等源头造假和统计造假。(牵头股室:办公室)

(七)防止增加市场主体负担。全面清理整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中介服务,严禁与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搞利益勾兑,严禁强制企业接受各类有偿咨询和服务。严禁所属事业单位、技术机构和社团组织违规开展有偿服务活动,收取不正当费用。(牵头股室:价监竞争股)

(八)严守廉洁用权底线。坚持依法、公正、廉洁用权,严禁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执法稽查等事务,严禁以办案等名义违规查封、冻结、扣押涉案企业财产,严禁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向企业和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消费活动,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寻租和其他不廉洁行为。(牵头股室:机关纪委)

五、保障措施

(一)细化行动方案。教育培训宣传、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规范日常监管、公正文明执法、杜绝弄虚作假、防止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严守廉洁用权等8项重点任务的牵头股室应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实际精心制定行风建设单项行动方案,细化任务举措,尽力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并深入推进正在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狠抓行风建设工作落实。

(二)建立定期调度研判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月调度、季研判、年评估考核工作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月调度,每月底召开领导小组调度例会,各牵头股室汇报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列出下月重点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点评并提出工作要求,强化对工作执行和完成情况的督促督办。季研判,每季度末召开专题会议,总结成绩经验,优化工作方法,同时分析研判存在问题,集思广益提出改进和推动的具体举措,及时纠偏正向。年评估考核,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评估考核,对行风建设推进较好和满意度较高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展滞后、落实不力和满意度较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健全督办问责制度。强化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和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和隐患。强化信息举报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行风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并及时反馈。强化执纪问责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涉及行业不正之风的人和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对违规的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视情节,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深化行纪衔接、贯通协同,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因行风建设不力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所在单位相关领导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的要求落实到行风建设中,推动行风建设走深走实。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实施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责任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行风建设工作格局。

(二)加强整改提升。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注重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衔接,总结梳理“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发现的针对本系统审批、监管、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整改提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从根本上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向好转变。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应

用解读,合理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市场监管系统的行风问题。广泛开展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行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行风建设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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