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发布时间:2022-11-14
  • 信息来源:广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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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期间发展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政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惠民、强基、善政”为着力点,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不断强化基础民生保障,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发展。

1.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健全。“十三五”期间,严格落实低保政策、临时救助政策、特困人员供养政策,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特困供养每人每月的标准分别从2016年的286元、410元、587.5元提高到2020年的407元、500元、813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也从2017年880元提高到2020年的100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156户、1887人,农村低保对象10518户、21034人,特困供养对象5052人(集中供养387人、分散供养4665人),按月累计发放低保救助和特困供养资金5.25亿元;对家庭出现暂时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43440人次、支出2768万元;累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6个月,发放资金3825万元,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期间以基层群众高度自治为基础的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覆盖城乡社区居民的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服务项目更加多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整合工作初见成效,社区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农村社区建设逐步推进,从2016年以来共验收合格农村社区15个,优秀农村社区2个。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社区志愿组织不断壮大志愿服务不断完善。

3.社会福利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老事业蓬勃发展,2家民政直管福利院、18家农村福利院和18家民营养老机构共同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并逐步推进“平安工程”,对福利院的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和特护设备进行完善提升。完成了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每2个老年人房间安装了一个1.5p牌空调。大力培育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30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53个农村互助养老。落实“医养结合,两室联建”的改造提升计划,优化养老资源配置。不断加强孤儿关爱保护,按照省民政厅文件要求,适时调整保障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养育标准由1000元逐步提高到2016元,年平均增幅20.32%,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600元逐步提高到1155元,年平均增幅23.12%,推进孤儿助学工程,落实孤儿医疗救助保障。不断优化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更加完善,慈善捐赠在救困济难中作用凸显。

4.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有序开展。“十三五”期间共计办理婚姻业务46811对,其中结婚29672对、补领结婚证8513对、离婚8406对、补领离婚证220对,处理各地的婚姻状况复核来函1000多起,婚姻登记服务方式不断改进,零收费服务全面推进;新殡仪馆投入运营,年平均火化量约200具,殡葬领域规范化水平日益提高。地名区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二)民政工作存在不足

虽然全市社会民政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但同时也仍存在一些问题。

1.对民政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不足。受当地财政收入限制,民政事业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补贴,相应的民政事业配套经费无法落实,民政事业经费与民政对象保障资金不足,制约了社会救助等政策的执行力度,也致使全市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2.基层民政工作能力有待优化。随着民政领域业务的不断延伸扩展,工作量越来越大,因机构改革人员编制的划转,致使编制人员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工作的开展,同时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水平较低,不能适应新时期民政承担的工作任务。

3.民政信息化建设进程缓慢。目前全市的民政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有限,专项技术人才短缺,数据整合和使用能力不强,致使信息系统建设进程缓慢,业务部门之间尚未打破信息孤岛,信息共享程度低,对民政工作尚未起到真正的“提质增效”作用

4.社会动员能力不足。在社会救助、社会治理和养老服务的提供等方面仍以政府为主导,未能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公益社会组织与社工人才队伍、志愿组织参与民政公共服务的积极性,社会力量参与范围不广、参与途径不多、参与力度不大、参与实效不高,社会力量参与市场运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

(三)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升级的民政诉求需要民政同时应对“有没有”“够不够”和“好不好”等的问题,同时民政事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1.民政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更加巩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政府公共财政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的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大,社会资源会更多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工作等领域集聚。

2.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充分。伴随着我国成为高收入经济体,社会组织的发展得到跨越式发展,更加丰富的社会组织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定制式的优质服务的同时将有效推动城乡基层的多元共治。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也将提高企业等市场主体进入养老领域的动力。

3.新一代信息技术助力民政工作转型升级。我国已迈入智慧社会,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深层次、全方位地影响着社会生产生活,势必加快智慧养老、智慧社区、自助服务窗口等项目的建设进程,将大幅提高民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期间,广水市民政工作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集中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全面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促使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健全、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更加突出全局站位、协同作战、精准施策、共建共治的战略导向,进一步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社会民生福祉水平和社会治理水平,确保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作为各项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民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着力筑牢民生底线,优先保障困难群体、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动优质公共服务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民政工作全过程,不断推进民政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深化民政领域专业化、社会化和“放管服”改革,以改革创新的办法不断破除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标准化、专业化、智慧化和现代化水平。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积极构建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多方协作机制,实现政府主导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的互动互联互补,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既要统筹民政业务的政策研制、资源调配和工作部署,强化各领域间、城乡区域间民政工作的协调发展,又要聚集整合民政资源,针对主要工作领域,集中破解重难点问题,实现整体性和针对性的统一,不断增进百姓福祉,提高社会整体效益。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要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基调,按照“抓重点、树品牌、促转型、补短板、守底线”工作思路,持续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增强,社会福利体系更加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民政事业体系高质量发展。

——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制度更加健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救助程序规范更加公正、快捷。有急难救助需求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更加高效,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帮扶机制基本形成,“兜底有力、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的多层次社会救助新格局全面形成。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增强。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乡社区建设提档升级,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加优化,社区服务体系更加便民。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更加规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加明显。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社两工”社区服务模式广泛推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社会福利体系更加完善。老年宜居的社会环境初步建立,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集中供养率、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标,公建民营、医养结合模式全面铺开,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更加合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备,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产业规模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儿童、残疾人福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福利彩票一体化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慈善事业得到更优质地发展。

——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行政区划管理科学化、地名管理规范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精细化、区划地名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稳定推进,遗体火化率、乡镇公益性公墓覆盖率大幅提高,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建立,殡葬服务单位管理更加规范。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更加有力。

  1 “十四五”时期广水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类型

指标名称

2025年末

属性

社会救助

城乡低保救助精准率(%)

100

约束性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60

预期性

具有单独的救助场所的县级救助管理站(个)

1

约束性

困难群众及时受助率(%)

100

约束性

社区治理

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覆盖率(%)

100

约束性

社区公共服务站达标率(%)

100

约束性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70

预期性

城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比例(%)

15

预期性

社会组织年培训率(%)

100

预期性

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

13

预期性

社会福利

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的社会工作者(个)

1

预期性

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的社会工作者(个)

1

预期性

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60

约束性

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

90

约束性

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

95

预期性

三留守服务平台覆盖率(%)

100

预期性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

50

约束性

社会服务

村级公益性公墓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墓区绿化覆盖率(%)

>80

约束性

火化炉国家级环保标准达标率(%)

100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

(一)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十四五”期间,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的综合救助格局,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之间的衔接,规范救助程序,提升救助水平。

1.优化城乡低保工作

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办法,优化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强化分类施保,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加大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的救助力度,并探索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完善业务数据共享流程,推行个人申请社会救助承诺制,简化救助审批程序。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相适应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平台,构建制度衔接、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体制机制,提高救助对象精准识别率,让救助工作更加阳光,公平,公正

2.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健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科学测算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各项补贴。探索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差异化待遇,继续推进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健全服务规范,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特困人员的动态管理工作,维护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3.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科学制定临时救助标准,明确救助对象范围,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完善临时救助措施。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增强救助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慈善衔接机制,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切实发挥临时救助在“救急难”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临时救助方式,加强临时救助与大病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统筹发挥各项制度的功能。

4.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新建市救助管理站,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继续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站内照料、站外托养、纳入特困人员等临时救助。充分利用公安户籍信息网、全国打拐DNA数据库等信息平台和技术手段,加快受救助人员身份查询,提高寻亲速度。强化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转介衔接,推动解决长期滞留人员安置难题。

专栏1:“社会救助”重点工程

新建广水市救助管理站,设计床位50张,人均床位面积30㎡,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预计投资450万元。

5.巩固脱贫成效

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做好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农村贫困边缘户帮扶工作,建立健全贫困边缘户增收长效机制。合理扩大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范围,对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适当给予相应的专项救助或临时救助,降低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门槛探索建立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帮扶机制,着力解决相对贫困。

(二)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十四五”期间,要以基层党建为统领,不断优化基层民主自治形式,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机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1.深化基层群众民主自治

发挥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居民自治全面发展。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作为贯穿基层建设的主线,引导和监督基层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行为。着力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机制,遵循民主推荐、公平竞争的原则,保证选举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实现“两委”领导班子的顺利换届。着力完善基层民主决策程序,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基层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健全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空间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组织运转、社区活动开展等事务。着力完善基层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社区事务公开制度,拓展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功能,强化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专门监督功能。

2.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统筹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图书阅览室、社区组织活动室、休闲娱乐广场,农村社区互助养老服务中心、运动健身广场、环村绿化景观、垃圾处理站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严格把关社区工作者的选任聘用,采取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择优任用。完善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机制,社区工作人员初任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天(32学时),社区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全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56学时),其他社区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全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32学时)。严格落实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制度,建立有关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和准入、履职纪实、社区走访、换届和离任审计、综合考核等规章制度。构建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和待遇保障机制,设置正职、副职、委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四类共18级的等级序列,按照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0.6-1.36倍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的人均薪酬水平,对获得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根据职业资格等级每月按100-300元相应的标准给予职业津贴,并纳入薪酬体系。

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多方资源共享的社区共治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推动政社合作和政企合作,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以及义工、社工“两工”合作模式的有效开展。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各类兴趣爱好和公益团体,提高社区居民组织化程度。加快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深度嵌入社区治理全过程,构建精细化服务感知、网络状行动协作的共治平台。

加快农村社区建设。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引导村民建设经济安全适用住宅,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加强社区安全建设,突出乡村特色和地方特色。发展农村社区文化事业,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保护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优化社区服务能力。发挥社区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多方联动的“党建+物业体系,实施社区党员+物业人员双员配置网格管理。以居民需求为服务导向,整合社区人口、社会事务、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等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以网格化作为切入点、户况作为支撑点,构建统一的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发挥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合理规划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组建社区文化活动组织、打造社区特色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专栏2:“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按照国家标准建设249个城乡社区服务设施项目(200个农村社区,49个城市社区)。

3.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程序,将社会组织业务办理清单化、清单样式示范化、示范样式规范化、规范样式网络化,扎实推进政务“一张网”改革,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工作,合理安排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内容,提高社会组织年检率,依法进行监管公示公告。

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环境,在社会组织的人才招聘、项目申报、社会宣传、资金收入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开展社会组织业务培训工作,选派社会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升社会组织人员在政策法规、项目设计、服务开展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加强社会组织质量建设,突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建设;突出社工人才培养,推选优秀人员参加资格培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4.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和志愿服务水平

健全社会工作制度规范。完善社会工作机构管理制度,规范政府、市场、社工机构之间的职责范围,维护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服务中的基本权益,确保社工机构参与的合法性。完善社会工作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社会工作行业自律机制,规范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行为。

发展壮大社会工作队伍。加大对社会工作机构的扶持力度,增加社会工作者职业岗位,提升社工福利待遇,加大社工人才的引进。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内部培训,鼓励、支持和推动机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增强社会工作者实务水平。加强社会工作行业之间的交流,组织机构人员交流学习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方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完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建立全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库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库,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培育,打造志愿服务活动优质品牌。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提高志愿服务团体及志愿者注册数量,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和志愿服务记录,引导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志愿服务的常态化,规范化,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三)完善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

“十四五”期间,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福利体系更加健全,养老服务业多元开放集约发展,儿童、残疾人等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福利彩票和慈善捐助事业得到更优质地发展。

1.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

稳步落实公办养老机构质量提升计划。对全市所有的特困供养机构进行改造提升,基本形成市、镇(办)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功能基本完善、服务质量提升的特困人员养老服务兜底保障体系。将社会福利院改扩建成失能半失能照护型特困人员供养机构,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将服务功能弱、供养需求小的农村福利院通过特困人员转移安置、基础设施添置和改造等一系列整改后转型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对地处偏远、设施落后、人员不足、管理混乱的农村福利院统一整合,提升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老人、留守老人和其他老人的基本照护服务水平。选取交通便利、辐射全市、临近医院的地点,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集中供养城乡特困老人,低收入、独居和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托、日托和临托服务。

专栏3:“公办养老机构”重点工程

1.将市社会福利院扩建转型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设计床位200张,人均床位面积50㎡。预计投资3500万元。

2.在市东西两部各建一所区域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每个供养中心设床位200张、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人均床位面积50㎡。两所供养中心预计投资7000万元。

3.在应山、吴店、十里等地新建13座农村福利院,其中广水办事处和武胜关镇农村福利院各安置床位400张,每个预计投资4000万元,其余农村福利院各提供床位300张,每个预计投资3000万元。

4.新建市精神康复福利院,预计床位300张,人均床位面积50平方米,重点解决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护理问题,特别是特困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的集中供养问题。预计投资3600万元。

统筹推进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广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督促民营养老机构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协助登记或备案有困难的民营养老机构在建筑、消防、环境、食品安全等方面达到标准,根据备案制要求对市内已登记的民营养老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和考核,并落实相应资金政策扶持。借鉴骆店镇和陈巷镇福利院的成功经验,分批次推进福利院公建民营,提高福利院入住率和服务水平,实现资源有效配置。

着力提升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医养结合,两室联建”服务试点,对实体化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培育和引进力度,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开展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人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为居家老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自助化服务。

专栏4:“日间照料和互助养老中心”重点工程

在全市新建228个日间照料、互助养老中心。服务对象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

全面推进人才、设施等养老服务基础配套。建立养老护理教育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努力提高全市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数、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和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进而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推广“医养结合”模式,多方位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持续推进福利院“平安工程”建设任务和“回头看”工程,全面解决养老机构的安全隐患。大力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

专栏5:“养老服务基础配套”重点工程

推进市阳光福利院二期扩建工程,新增“医养结合”养老床位400张,预计投资7000万元。

大力推进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进养老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建成区域全覆盖老年大数据中心、养老服务业管理中心、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调度中心,通过社区居家远程健康监测设备实现智能化居家安全管理、社区生活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

专栏6:“智慧养老服务”重点工程

智慧养老服务项目: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区域全覆盖老年大数据中心;养老服务业管理中心;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调度中心;社区居家远程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化居家安全管理;社区生活服务;健康管理服务。预计投资1800万元。

扎实开展高龄津贴核查工作。按时、足额方法老龄津贴,协同人社、卫健、公安等部门定期核查享受高龄津贴的人员名单,完善高龄津贴人员的动态管理制度。

2.完善儿童福利事业

继续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保障政策,继续实行机构集中养育、助养、代养、寄养、收养相结合的多种孤儿养育方式。立足于重病重残、法定抚养人无力抚养、父母服刑、强制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打拐解救等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基本需求,加强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三留守平台建设与运营,全面掌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其生活状况,加强定期家庭探访,协助提供监护指导、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加强儿童关爱保护。配齐配强镇、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儿童工作队伍。拓展“明天计划”服务对象和治疗范围,使符合救助条件的孤残儿童得到医疗救助。

3.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

全面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探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低保金一同发放机制以及重度残疾人数据与护理补贴对象数据比对机制,努力做到应补尽补,落实信息比对机制和每月复核制度,切实加强两补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对象精准、发放及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托养服务等福利补贴项目。推动建立家庭照顾、社区照料、机构照护协调发展的残疾人长期照护体系。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服务与养老服务相互衔接。

4.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成立广水市慈善总会,发挥公益在教育、环保、养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应急情况下慈善捐款和物资能及时到位。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在募捐和宣传中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激发各类慈善主体发展活力,规范慈善主体行为,完善监管体系,加快形成依法治理、制度完善、作用显著、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规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定向募捐等活动,促使其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5.加强福利彩票管理

优化游戏结构,巩固双色球游戏市场地位,大力发展即开票游戏,提升市场表现。完善渠道布局,逐步构建自营销售厅、专营销售站和兼营销售点工作,实现便利化覆盖、优势互补、分类分级的多元化渠道体系。继续强化多票种、跨部门、跨机构整合营销,努力实现各票种各游戏市场营销与福彩品牌形象建设、渠道建设相融合,提升公益品牌与产品连接度,打通品牌与产品,提升公众与购彩者对福利彩票的认知度与美誉度。强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培训,不断提升系统人员能力素质,夯实基础工作。

(四)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规范婚姻收养登记

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优化结婚颁证厅等办公设施设置,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加大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婚姻登记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推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和高效化。探索“互联网+婚姻登记”,健全完善登记高峰日婚姻登记预案制度。健全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民法典》实施后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缓冲期婚姻工作的高效开展。规范收养登记制度,探索收养前寄养等新模式,促进收养工作顺利开展。

2.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

全面推行火葬制度,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巩固火化率。加快推进殡仪馆吊唁堂建设和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改造,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健全建设管理机制。完善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扩大全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范围。加大违规墓地整治力度,规范办丧治丧行为。

专栏7:“殡葬事业”重点工程

1.在城郊马蹄桥村新建广水市公益性公墓,占地160亩,预计投资3200万元。

2.在16个乡镇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一村一座或多村一座或一镇一座,预计投资1.7亿元。

3.对市殡葬管理所1台火化炉进行改扩建,预计投资160万元。

4.在城郊办事处新建公益性骨灰堂,用于安放公民骨灰,房屋建筑设备及场地等,预计投资800万元。

3.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建设,动态化档案库管理,指导基层政府和村(居)委会加强家庭监护监督。统筹推进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各负其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加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增加未成年人保护站数量。依法开展受监护人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加大资金投入和保障,推进社工人才参与留守儿童帮扶工作新模式。  

4.强化地名管理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落实镇办勘界和新增地名入库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加快推动空间地理基础信息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推进地名标准化工作,保护好老地名、起好新地名、管好用好现有地名。做好地名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提升地名文化的影响力和认同感。

四、综合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湖北省委总体指导思想,配合随州市委和广水市委的统筹规划。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委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基层民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干部恪守务实作风,锐意改革创新,致力攻坚克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纪律作风,紧盯政治生态,为民政规划营造公正廉洁的良好环境。

(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社会组织、志愿服务、老龄事业、社会工作、社会救助殡葬管理、慈善事业、行政区划等方面的民政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执政,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执法过程中深化法治理念,加强法治意识,注重法制监督,完善执法流程,打造良好的民政法治氛围,建立严密的民政执法体系。注重法治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打造一支有法治理念的高水平干部队伍。

(三)加大对民政事业的资源投入

针对民政事业当前存在的资源短缺等问题,加大对民政事业的资源倾斜和投入。加大队伍建设的投入,重点解决乡镇民政人员待遇不高,保障不全等问题,保障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优化基层组织的人才结构。加大对基层组织的财力和物力的投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保障基层组织的资金设备需求,提高基层组织的服务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志愿组织,壮大民政志愿者队伍规模,辅助民政事业的发展。

(四)坚持重点项目引领

坚持重点项目引领民政事业发展,严把项目关、建设关、质量关,强化项目监督,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推进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推进社会参与,民众监督,做到项目公开透明,落实项目责任,加快民政项目建设进度,强化民政项目资金管理,保障民政项目又快又好地完成。发挥重大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十四五”规划的全面实施。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大信息化技术在民政领域的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民政各业务领域的数据资源,建设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信息化基础支撑大平台。以民政大数据为基础,强化数据应用,提升大数据决策支持能力,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构建民政系统可视化智慧平台管理系统,实现政务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便捷化,促进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投诉,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深化民政数据共享开放,推进与公安、税务、扶贫、人社、住建、残联等部门(组织)和金融机构间数据对接,实现民政数据对社会有序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对民政数据的创新利用。

(六)加强监督检查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跟踪考察机制和综合评估体系,将责任落实到人。紧盯重点项目实施过程,引入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公正公开,打造一个人民参与,人民监督,人民评价的民政事业监督体系,保障民政事业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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