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 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1 | 审批核准信息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 |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 核或核准部门。 | 《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 | 招标计划原则上不得晚于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前30日发布。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 √ | √ | ||
2 | 工程建 设项目 招标投 标信息 | 资格预 审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 内容、范围、规模、资 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以及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 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 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 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 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 问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 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 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 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发布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政府网站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 √ | √ | ||
3 | 工程建 设项目 招标投 标信息 | 招标公 告 | 招标项目名称、 内容、范围、规模、资 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以及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 载明的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 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 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 投标办法》 | 及时公开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政府网站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 √ | √ |
4 | 中标候 选人公 示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 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 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 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 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依法必须进行招 标的项目,招标人 应当自收 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 公示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政府网站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 √ | √ | ||||
5 | 工 程建 设项 目 招 标投 标信 息 | 中标结果 |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 和 公 示 信 息 发 布 管理 办 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及时公开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 √ | √ | ||
6 | 工程建 设项目 招标投 标信息 | 资格预 审文 件、招 标文件 澄清或 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 标办法》 | 依法必须进行招 标的项目,澄清或 者修 改 的 内容 可 能影响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或者投 标文件编制的,应 当在提交资格预 审 申请 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 3 日前, 或者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 15 日前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 √ | √ |
7 | 工程建 设项目 招标投 标信息 | 招标公 告和公 示信息 澄清、 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 布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 √ | √ | ||
8 | 暂停、 终止招 标 |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 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 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 布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 √ | ||||
9 | 政府采 购信息 | 招标公 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 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 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 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 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 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 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 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 限为 5 个工作日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政府网站 | √ | √ |
10 | 资格预 审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 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 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 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格预 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 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 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 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 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 限为 5 个工作日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政府网站 | √ | √ | |||
11 | 政府采 购信息 | 竞争性 谈判公 告、竞 争性磋 商公告 和询价 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 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 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 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 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 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 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 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 限为3 个工作日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政府网站 | √ | √ | ||
12 | 采购项 目预算 金额 |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 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 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 以 预算“ 二上数” 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 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 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 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 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 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 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 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 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 安排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随采购公告、采购 文件公开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 √ |
13 | 政府采 购信息 | 采购文 件 | 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 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随中标、成交结果 同时公告。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政府网站 | √ | √ | ||
14 | 采购信 息更正 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 公告日期;更正事项、 内容及日期;采 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投标截止时间至 少 15 日前、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或者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3 个工作日前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政府网站 | √ | √ | |||
15 | 政府采 购信息 | 单一来 源公示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 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 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 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 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 意见, 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 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 和联系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示期 限不得少于5 个工 作日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政府网站 | √ | √ |
16 | 协议供 货和定 点采购 的具体 成交记 录 |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 以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单价等。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 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 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 的通知》 | 及时公开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政府网站 ■ 广水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 √ | √ | |||
17 | 政府采 购信息 | 中标、 成交结 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中标或 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 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 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 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 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 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 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自中标、成交供应 商确定之日起2 个 工作日内公告,公 告期限为1 个工作 日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政府网站 | √ | √ | ||
18 | 采购合 同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 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 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 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 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 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 架协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
19 | 政府采 购信息 | 终止公 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 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政府网站 | √ | √ | ||
20 | 公共服 务项目 采购需 求 | 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 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 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 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 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 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 指导意见》 | 及时公开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21 | 公共服 务项目 验收结 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 号;履约供应商名称;验收单位;验收 结果;验收人员。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 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验收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
22 | 国有土 地使用 权出让 信息 | 土地出 让计划 | 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和原 则;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 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 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 实施计划的保障措施。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规定》、《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 每年 3 月 31 日前, 公布年度国有建 设用地供应计划 | 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 局 | ■市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 √ | √ | ||
23 | 招标拍 卖挂牌 出让公 告 | 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面积、 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 途、规划指标要求;投标人、竞买人的 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 的办法;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 时间、地点和方式;招标拍卖挂牌时间、 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 等;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投标、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 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规定》 | 至少在投标、拍卖 或者挂牌 开始 日 前 20 日。挂牌时 间不得少于 10 日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市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 √ | √ |
24 | 国有土 地使用 权出让 信息 | 公告调 整 | 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 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规范》 | 按原公告发布渠 道及时发布补充 公告,涉及土地使 用条件变更等影 响土地价格的重 大变动,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距招拍 挂 活 动 开始 时间 少于 20 日的,招 拍挂活动相应顺 延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市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 √ | √ | ||
25 | 招标拍 卖挂牌 出让结 果(成 交公 示) | 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 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 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 招标拍卖挂牌活 动结束后的 10 个 工作日内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市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 √ | √ |
26 | 矿业权 出让信 息 | 招标拍 卖挂牌 出让公 告 |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 矿种、地理位置、拐点范围坐标、面积、 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开采标高、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拟出让年限等, 以 及勘查投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 复垦要求等;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 件; 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获取 招拍挂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 间及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 和方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 戒相关提示,风险提示;对交易矿业权 异议的处理方式;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国土资源 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 则》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关于调整< 矿业权 交易规 则>有关规定的通知》 | 在投标截止日、公 开拍 卖 日或者挂 牌起始日 20 个工 作日前发布。挂牌 时间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 | 随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在 下 列平 台 同 时发 布:■自然资源部门户 网站 ■ 同级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门户网站 ■ 矿业权交易平台交 易大厅 | √ | √ | ||
27 | 招标拍 卖挂牌 成交结 果公示 |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 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 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 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申请办理矿 业权登记的时限;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 的方式及途径;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国土资源 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 则》的通知 | 发出中标通知书 或者签订成交确 认书后5 个工作日 内进行信息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 随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在 下 列平 台 同 时发 布:■自然资源部门户 网站 ■ 同级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门户网站 ■ 矿业权交易平台交 易大厅 | √ | √ | |||
28 | 矿业权 出让信 息 | 审批结 果信息 | 每个项目的审批结果信息(交易完成后 由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 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 局 | ■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 部门网站 | √ | √ | ||
29 | 项目信 息 | 公告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包括矿业 权名称、许可证号、矿业权人、矿种、 有效期限。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 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 | 每年一季度集中 公告 | 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 局 | ■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 部门网站 | √ | √ |
30 | 国有产 权交易 信息 | 国有企 业产权 转让信 息披露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的股 东结构;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 况;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 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 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 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 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 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受让方资格条 件( 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 形);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企业管理层 是否参与受让,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是 否放弃优先受让权;竞价方式,受让方 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其他需要披露的 事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企业国有 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正式披 露信息时间不得 少于10 个日历日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政府网站 | √ | √ | ||
31 | 国有企 业产权 转让成 交公告 | 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 让底价、交易价格。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企业国有 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公告期 不少于5个日历日 |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 |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政府网站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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