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2-42054 机构名称 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
电话 0722-6264808 来源 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
机构地址 广水市应广大道特66号4楼 领导信息 秦国森 广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网站链接
传真 邮编 432700
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
  • 发布日期:2024-03-14 09:15
  • 信息来源: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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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水市委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党工委)为市委的派出机关(副县级),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副县级),在开发区党工委领导下履行相应行政职能。

开发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发区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开发区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开发区、村(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统筹经济发展。统筹落实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把开发区打造成我市制造业、加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统筹城乡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负责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村民(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强化行政执法。在法定授权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辖区内城市管理等领域有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对辖区内各类执法等专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社区居民)等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开发区发展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七)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八)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自治平台,组织村民(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九)职能转变。开发区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和投资服务等主责主业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上来。

(十)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秦国森

联系电话:0722-6264808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广水市应广大道特66号4楼

邮编:43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