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1-19955 机构名称 广水市统计局
电话 0722-6232528 来源 广水市统计局
机构地址 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府前街8号 领导信息 周小波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 (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网站链接
传真 邮编 432700
广水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2024-03-14 08:59
  • 信息来源:广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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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市统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考核股、投资与工业统计股、农村统计股、统计法规股、社会与贸易统计股。

    (二)人员情况:市统计局现有行政编制12,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统计师1名。另核定机关工勤岗位2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参公管理单位2个,工作人员4人;全额事业单位1个,工作人员3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检查、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

(二)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局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完成各项基本统计工作任务的方案;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市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以及颁发的统计调查表。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城市、农村、企业社会经济调查以及各项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咨询;检查、审定、管理、出版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建立全市统计数据库;开展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发展统计信息产业。

)指导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统计业务工作。

)负责组织全市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统计知识更新培训。

(九)组织、宣传、指导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贯彻执行《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保障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局领导职责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周小波 :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国: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投资统计、建筑业统计和房地产业统计工作;负责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和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负责能源、文化产业、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妇儿监测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入库核查工作;分管投资与工业股、城调队。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海涛: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工业统计、商贸统计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开发区统计、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和企业帮扶工作;负责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限额以下商贸企业抽样调查和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负责统计数据质量监测和核查工作;负责统计培训、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工作;负责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负责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服务业统计股、统计法规股和企调队。

副局长金希: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脱贫攻坚工作;分管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投资项目入库除外)、审核报送等工作;负责社情民意调查、食品安全、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劳动工资、服务业统计工作,负责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分管农业农村统计股和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协调督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推进优化创新环境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吴为民: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工会工作;负责国民经济核算、综合统计、部门统计管理、全面深化改革和县域经济考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镇域经济综合实力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党建、老干部工作、群团、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计划生育、安全工作和节能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审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信访接待、统计信息与分析、统计数据发布工作;负责网络建设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站信息报送考核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办公室和综合考核股。

单位负责人:周小波

联系电话:0722-623 2528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府前街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