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1-44109 机构名称 广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电话 0722-6247831 来源 广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机构地址 广水市应山府前街8号 领导信息 闵光文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网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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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发布日期:2023-03-24 10:10
  • 信息来源:广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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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坚持发展民族经济,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帮助民族企业发展生产,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参与报订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平等、 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

(三)承办民族成分的管理;负责城市和散居民族工作,承担参与散居民族工作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参与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扶贫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工作。

(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爱国宗教人士教育培养工作,指导爱国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办理的有关事务。

(五)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会同外事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六)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各类破坏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积极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民族宗教股。负责局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负责人事、调研、宣传、信息、会务、文密、档案、信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接待、电子政务、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承担综合文字工作;负责全市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办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的事宜,帮助、引导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承办民族成分管理事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承办全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市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承办市宗教场所的设定审批、登记事宜以及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管理和培训工作。

三、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责任人:闵光文

联系电话:0722-624783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广水市政府综合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