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2-09819 机构名称 广水市财政局
电话 0722-6232025 来源 广水市财政局
机构地址 湖北省广水市广安路72号 领导信息 夏勇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网站链接 http://www.guang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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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12-2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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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政府、各镇办、工业基地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完善市对镇办、工业基地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地方性税种的开征、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建议。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监管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拟订和执行市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市级政府债券的举借、发行、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的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    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围绕市委发展战略,服务全市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    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    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政治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票据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税政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宣传、新闻报道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网络建设、维护工作。负责政务服务财政窗口日常工作。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研究全市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重大问题,承担全面深化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财政普法工作。研究提出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拟订全市政府性基金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负责局机关来信来访工作。

(二)综合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拟订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编制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负责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稽查。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三)预算股(市政府性债务管理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市级预算调整事宜。承担市级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审核并汇总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镇办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市财政预算。审核并汇总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负责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拟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对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防控等,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以及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承担市级地方政府债务的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指导镇办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四)国库股(会计股)。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全市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财政决算及市级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测算、拨付以及市对下财政性资金调度。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和市级预算单位账户。办理市级收入退库。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及社会审计业务工作,负责注册会计师行业政治建设。

(五)经济建设股(投资评审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应急、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地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办理市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协调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和项目安排。拟订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和市级年度投资评审计划。组织开展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预、决算评审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公务开支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公务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出差和会议定点场所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七)科教和文化股。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八)社会保障股。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审核并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产业发展股。承担军民融合、工业、商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基金)。

(十一)农业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制定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政策。负责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牵头负责财政扶贫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十二)农村股。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拟订镇办财政管理政策。指导镇办财政管理和农村财务有关工作。参与村级“三资”管理、发展村集体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监管等工作。

(十三)金融股(国有资本金管理股)。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承担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拟订市级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政策。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和政策管理。负责全市政策性金融贷款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全市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负责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编制市级、审核并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

(十四)监督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级预算合规性审核工作。

(十五)预算绩效管理股。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市级重大支出政策绩效、预算部门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出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十六)资产管理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资产配置标准。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负责资产评估行业政治建设工作。

(十七)政府采购管理股。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监管办法,监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集中采购和其他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

(十八)人事教育股(老干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十九)行政服务股(招商股)。负责制定局机关管理制度;负责编报局机关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拟订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经费使用;管理局机关房产、基建、人防、住房基金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保卫、消防、政府值班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财政局招商工作任务。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夏勇
    联系电话:0722-6232025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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