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申领对象:
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可申领优待证。
申领优待证应先完成建档立卡,每名申请人最多申请1类优待证。符合申领多个类别优待证的,可根据意愿选择其中1类。(其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
申请人应申请由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若申请由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应符合常住地省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关规定。不符合常住地省份退役军人部门相关规定,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申请户籍地省份发放。
优待证申领方式:
互联网申领、线下申领、上门办理。
优待证申领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一寸白底证件照片,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本人的退伍证件、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相关证明材料;未满十六周岁的申领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申领人,应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领材料以外,还需要提交监护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便前往服务站申领的,可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交申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符合标准的电子照片,以及受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等材料),初审通过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备案。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后,将制证所需信息提供给合作银行。合作银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没有交易背景,有电信诈骗,买卖账户等嫌疑类的账户)
不予审核通过
申请人存在违法犯罪、开除党籍或者开除公职、严重影响对象身份荣誉等情形的,由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存在多种身份的,有上述任一情形的,不予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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