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 发布时间:2024-01-26
  • 信息来源:广水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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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先生/女士):

20230918日,您通过来信/来访/网上信访途径反映如下问题(信息系统编号LF421300202309184220):张*文反映:1916日,发现有人在广水市陈巷镇水寨村9组老虎山村毁山灭林并修路。要求核实是否办理相关手续。2、该村池塘被填土还林,影响村民灌溉。要求核实是否办理相关手续并反馈。针对上述信访事项,我们于2023926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因村民反映水寨村9组老虎山毁林修路,2023920日上午9:30,我局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陈*林、李*明会同陈巷镇林业管理站站长*伟及水寨村村支部书记乐*红,在张某(诉求人的父亲)及4名村民的现场指认下,利用平板上沙化软件2021一张图比对,经核实,该处所修的道路属在原有的路基上进行扩宽至4米,所占用的面积属非林地。

因诉求人反映该问题的意愿较强烈,为了慎重起见,我局于2023925日中午,由广水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与森林和草原资源行政执法大队会同陈巷镇林业管理站及水寨村和金山村,针对其反映水寨村9组老虎山毁林修路的情况进行复查,广水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在以上人员的监督下,利用无人机进行了现场飞行,采用林地一张图和国家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进行数据比对,确认水寨村9组老虎山修路所占用的为非林地。经数据溯源,该修路所占用的耕地和草地在2020年之前属无林木林地和乔木林地,于2021年变更为非林地。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信访人反映的问题1,因林地已改变为非林地,不再属于林业部门监督管理。反映的问题2不属于林业部门监督管理。本次回复按信访人要求,另附林地审批手续复印件一份。

如对上述意见不服,可以及时向我单位提出不同意见,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广水市人民政府或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复查申请。

经办(联系)人:陈*涛、严*民 联系电话:6232135

广水市林业局

20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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