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再次调整缴费档次,最高可缴9100元。
根据《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3号)精神,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办法为“最低缴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参保人员所在市州上年度公布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最高缴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最低缴费额”。
按照该通知规定,结合本市实际,2024年广水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调整为400元,最高缴费标准调整为9100元,其中每100元的整数倍为一个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在上述缴费区间内自主选择,鼓励参保人员选择高档次缴费标准,“多缴多得、多缴多补”。对困难群众保留现行最低缴费100元标准,保持社保帮扶政策的延续性。
缴费档次及对应财政补贴见下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