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 发布时间:2025-07-01
  • 信息来源:广水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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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秋(先生/女士):

2024年12月15日,您通过来信/来访/网上信访途径反映如下问题(信息系统编号WT420000202412172249):要求林业局解决木材站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费用问题。诉求与理由是:我爸以前是木材站职工,很多年前由于单位不景气就失业了,单位没有申请破产,后期也没管过,我爸自己交养老保险一直到60退休。退休手续也是林业局配合办理的。现依据政策领取独生子女费,去了相关单位,都说原单位没有破产,要去原单位办理。现希望相关单位予以解决。针对上述信访事项,我们于2024年12月19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信访人刘*秋的公爹赵*礼于2024年10月份在广水市木材公司退休,属广水市林业局的二级单位,该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因受市场因素影响,于1993年前后歇业,公司歇业后,基本无经营活动,2000年3月被原广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因为木材公司没有负债,按当时政策精神,该公司一直无法申请破产。按照广水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员计生局等部门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政办发﹝2008﹞50号)的文件精神,由主管部门负责解决该公司的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

2024年12月19日,我局与赵*礼联系,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准备符合享受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的所有资料,赵*礼于2024年12月24日把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报送到我局,经审核后,报领导签字同意,对其予以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3500元。因我局资金短缺紧张,涉及同类型人员较多,无法一次性发放到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并取得符合享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人员的同意,将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3500元按每年发放700元,分5年发放到位。目前,因广水市财务支付系统关网,大概到2025年1月15日左右开网后由局财务进行资金发放。

如对上述意见不服,可以及时向我单位提出不同意见,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广水市人民政府或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复查申请。

经办(联系)人:陈永涛、严云民  联系电话: 6232135    

广水市林业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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