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862号)、《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技术方案》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我市拟就“广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听证会内容:广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
三、听证会时间:2023年5月5日14:30。
四、听证会地点: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大会议室。
五、听证会事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广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六、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广水市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各镇(街)人民政府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3年4月15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前往广水市自然资源局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联系人:杨 超;联系电话:18808669928。
七、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必要时,可从各乡镇(街道)、财政、统计、农业、发改局等有关部门中邀请专业人员参加。
八、听证会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介绍听证员、记录员,宣布听证内容和事由。
(二)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注意事项。
(三)承办机构代表介绍广水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
(四)听证代表发言。
(五)技术单位现场解答。
(六)听证会主持人总结陈述。
(七)听证会参加代表审阅、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
(八)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九、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按规定出席听证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
(二)听证会前及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不能传播,应该保密。
(三)听证代表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指定地点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主动放弃。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四)全体参加会议人员应该保持会场秩序,手机调成静音。
(五)会议时间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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