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祖国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骆店镇高产农田改造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等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鄂农计发[2019]3号)文件中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条件作了明确规定: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已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不得再列入建设范围。经查阅有关档案资料,骆店镇联兴村、杨楼村、塔塘村、天堡村、联合村、桥头村、社山村、双塘村等村已经相关部门立项建设,具体是:
一、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杨楼村新建0.57万亩,联兴村新建0.2万亩,塔塘村新建0.28万亩。
二、2014年度水利(小农水)项目在杨楼村、天堡村、联合村、联兴村、桥头村及社山村等6个村共建1.11万亩。
三、2011年度原农业局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在双塘村立项建设。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以上8个村暂不能立项。后续待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后,我局将优先考虑您等提出的把骆店镇联兴村、天堡村、双塘村、塔塘村、杨楼村联合村、桥头村和社山村等村纳入高产农田改造项目库。
特此答复!
2019年8月26日
主 管 领导:黄诗伟 联系电话:155****3618
经办人姓名:黄贵波 联系电话:139****6096
邮 政 编码:432700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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