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9065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10-22
  •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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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海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加强整治电瓶打鱼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我市当前存在的非法电鱼问题,特别是重要渔业水域非法电鱼非常猖獗,为此,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护我市渔业资源和河湖(库)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局主要做法是:

  一、 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1月15日,召开了全市非法养殖、非法捕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宁波任组长,程志学为副组长,陈熙亮、王立满、彭国锋、滕光亮、熊传平、彭天强、汪少华、熊辉等为成员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并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部署。通过召开动员会、渔民座谈会、出版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等多种形式,深入渔区、港口、渔场、市场、船头等各种场所进行广泛宣传。向全市各镇(办)张贴、散发禁肥、禁捕通知、通告3300份,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二、制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决定于2019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2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电鱼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全市打击电鱼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市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了对涉渔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 严查违法制造、销售电鱼相关器具行为。积极联合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对辖区内制造、销售电鱼器具的厂家(窝点)、商店、网站、电商等商家和平台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制造电拖网、电鱼杆、类逆变器(系电鱼器具核心部件,具有0-200HZ范围变频、高于100V直流电压或400V交流电升压输出功能,一般未标注生产厂家、联系方式和质量合格证)等电鱼相关器具的行为,从源头治理非法电捕鱼。2019年1月至5月,检查渔具门店6处,没收逆变器12个,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强化巡查。在徐家河水库、先觉庙水库、花山水库、应山河、广水河等水域,开展水上、陆上巡回检查,对非法捕捞活动易发、高发水域和交界水域,实行高频巡查、驻守检查和联合执法。特别是对徐家河水库等重点关注、加大巡查力度。2019年1月至5月,共查处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16起,没收电捕鱼设备8台套,对6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虽然前期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违法成本低和利益诱惑,打击非法捕捞仍将是长期反复的过程,很难通过一两次专项执法行动彻底解决。下一步,广水市渔政执法大队将继续保持对非法捕捞,特别是电鱼的高压严打态势,充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同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动打击电鱼等工作,确保取得更好的成效。

  2019年5月17日

  主管领导   宁  波     联系电话 133****3598

  经办人姓名    刘文武     联系电话 139****6965      

  邮政编码4327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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