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10-24
  • 信息来源:水利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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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楚强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除花山水库水产养殖承包合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花山水库是我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解除水库养殖承包合同,对保护和改善水体水质有较大作用,你们的建议很好,对你们关心、重视水利工作表示感谢。

  对你们的建议我局很重视,经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成立了工作专班具体办理。

  花山水库位于广水市北部郝店镇花山村,属淮河流域的狮河上游,总库容1.538亿立方米,是大⑵型水库,设有管理单位花山水库管理处。水库养殖承包合同是历史沿革而来,合同签订于2002年,合同有效期30年。市水利和湖泊局、花山水库管理处多年来多次与养殖承包方协商解除合同,因赔偿金额差距等原因,未能解除合同。

  在水面养殖承包合同一时难以解除的情况下,花山水库管理处为确保水质安全,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与水库承包方签定了确保水库水质安全承诺书,承包方承诺如果出现投肥养殖等破坏水源保护、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将立即解除承包养殖合同;同时由市环保或疾控部门对水质定期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检测、监测结果科学性与公正性。二是责成承包方一方面不得向水库投放可能污染水质的肥料、饲料等,另一方面要求承包方科学测算投放鱼种和数量,合理控制上、中、下水层的养殖种类和密度,以实现净化水质的目的。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水库专门成立了水资源保护科,确定4人专职负责水库水面和水质管理,加强巡查、监管,充实水质管理力量、压实水质保护责任。四是向社会、群众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一经群众举报发现承包方投肥、投料养殖并取证查实,严惩不贷并取消承包。

  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水利事业的发展,我们将虚心听取你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水利工作。

  2019年8月20日

  主管领导:张谊民联系电话:6884068

  经办人姓名:张勤联系电话:6884051

  邮政编码:432700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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