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7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09-27
  • 信息来源: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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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思东、鲍晓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传统农作物种子保护的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关于农作物种子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办理该提案对我市种子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4月22日,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市政协委员梅思东和包晓辉1月8日联名提案《关于加强我市传统农作物种子保护的提案》(广水市政协2020年度立案提案第2077号)后,高度重视,立即下发《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将提案转交广水市种子管理局,制定了《市政协2020年关于加强我市传统农作物种子保护的提案办理方案》,走访了部分合作社、农民和农资经营户,对提案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拿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加强农作物老种子的保护。农作物老种子在农资市场难觅踪迹,主要是现在农民习惯于使用高产、抗性好的杂交优良品种。老种子虽然有一些优点,但是也存在产量低、病虫害多等缺陷,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业生产的需求。种子是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的决定因素,国家从很早就开始重视种质资源的保护。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后,随着时代发展,我国种业出现种植资源保护力度不足、优势种质资源流失严重、有效利用不足、育种科研体制机制不适应现代种业发展、品种管理缺位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015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案,新《种子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种子法》中第十条第一款“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的种质资源属公共资源,依法开放利用。”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国家种质资源库,2014年全国种质资源第三次普查的工作,省农科院9名专家在2017年7月21日-28日和10月20日-24日两次到我市11个镇办、村组进行了种质资源保护性普查和收集,共收集种质资源151个。我局今后将结合本市实际,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切实抓好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二、提高种子品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现代杂交种业的根基是自然界自然繁衍的“老种子”,尽可能地保护老种子,保持老种子的多样性,才能更好地研究出品质更高的杂交水稻种子。杂交品种有产量高、抗性好等优势,但是较为依赖人类的精细管理,在自然界也难以自然繁衍,容易退化,不会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危害。我局积极开展水稻新品种示范展示工作,2018年-2020年共展示示范水稻新品种58个,都是近五年经过国家水稻的优质水稻品种,辐射带动优质水稻种植面积3万亩以上,提高了良种普及率,提升了我市稻米的品质。在保护老种子的同时,大力推广杂交品种,选择优良、高效适合广水种植的品种,提高水稻产量,提升水稻米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管农作物转基因种子。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禁止转基因水稻种子的生产、销售,一旦发现,立即铲除、焚烧,对生产、销售转基因种子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我国现代农业生产所使用的杂交种子只有棉花存在转基因种子,其他的农作物品种只有杂交品种,主要农作物品种种子都是经过国家或者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进行实验审定的,目前国家尚未批准转基因水稻种子的生产销售,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种子列入登记目录在推广前应当经过登记,可以确定目前在农资市场流通的水稻种子不是转基因种子,对人体不会产生危害,可以放心食用。

四、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基地。水稻老种子,产量低、品质不高,也就是在漫长的自然界自然演变中,经过人类逐步选育的适用于农业生产的常规水稻品种,其自身的存在就是一个十分珍贵的生物宝库,遗传信息具有十分重要的科研意义,对老种子进行保护,确保其独有的遗传信息不丢失,有助于研发更加优质高产水稻品种,促进农业生产发展。2009年农业农村部在我市吴店镇浆溪店三土门村建立了野生猕猴桃原生境保护点。今后我局也将结合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建立广水市自己的种质资源保护基地,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对我市农业生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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