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5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01-04
  • 信息来源:广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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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亮花鼓发展现状

亮花鼓是表现大男细女爱情生活的民间舞蹈,发源和流行于广水市吴店镇。1988年3月入编《中华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湖北孝感卷》,2001年入编《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目录》, 2006年11月,列入随州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近年来,吴店镇为打造吴店亮花鼓之乡这张文化名片,运用多种形式保护、演绎亮花鼓,展现了亮花鼓新时代的魅力风采:一是保护亮花鼓。2017年,吴店镇在镇文化站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聘请亮花鼓传承人传授亮花鼓,首批培训学员50多人。同时,坚持利用春节、元宵节灯会等活动形式,传承民间舞蹈亮花鼓,尽量用原生态的方式演绎亮花鼓。二是创新亮花鼓。广水市音乐家协会理事、吴店镇政府正科级干部沈宪权,运用搜集整理的吴店山歌、灯歌、秧歌、小调等丰富的民间音乐为基调,创作了《亮花鼓传奇》小戏剧本,排练了《亮花鼓传奇》小戏,在广水电视台播放,并被省档案馆收藏。三是发展亮花鼓。广水市音乐家协会理事、吴店镇政府正科级干部沈宪权作词编曲,吴店镇凤鹤广场舞蹈队编演了健身舞,时长4分钟,在 “文化力量·民间精彩” 全市第三届广场舞大赛中获得了二等奖,在随州市大赛中获得了优秀奖。

二、针对提案的答复

(一)按照传统地方戏将亮花鼓申报为省级和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打造成为广水市知名的文化名片。亮花鼓是广水市级、随州市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舞蹈类项目。为了申报亮花鼓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市文化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吴店镇一起收集资料,于2013年制作申报文本,拍摄申报专题片,上报省文化厅、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但遗憾的是没有通过省非遗中心专家评审,没有被确认为省级非遗名录。省级非遗名录项目的申报,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以前是每两年一次,现在的政策是加强保护,申报时间间隔为四年一次,申报比例更小,申报难度更大。今后,我们会继续加强亮花鼓这一非遗项目的保护工作,抓住机会继续做好亮化鼓省级非遗名录申报工作。

(二)在打造亮花鼓戏曲项目上给予资金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代表性项目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补贴、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今后,我们将就打造、保护亮花鼓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财政汇报,争取保护资金的顺利落实,并力争每年从有限的公共文化建设资金中,挤出部分资金重点扶持吴店镇文化站,做好亮化鼓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广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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