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069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11-11
  • 信息来源:广水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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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容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问题切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反映了我市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较强的指导性和代表性,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物业管理在我市发展时间不长,却已初具规模,并逐步壮大,不断发展,物业服务质量略高于周边同等县市。我局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自2010年成立以来,十分重视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一直在努力优化物业管理环境,探索物业管理新思路。2016年底,国家取消了物业企业资质这一行政许可事项,行业部门对物业企业管理的手段逐步弱化,管理难度不断加大。但我局一直在尽心尽力,从物业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角度引领着行业不断壮大。

一、加大政策法规及物业基础知识宣传力度。我局每年利用电视、网络、平面广告、墙体广告、宣传图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100余件(次)。印制《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1000多份发放给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及来信来访业主。同时印制了物业基础知识问答,每年利用3.15重要节日在东大街发放。收到了一定的效果,物业服务相关知识正逐步被市民所了解。

二、积极推动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很多物业企业没有做大做强的信心,只立足于现有项目,不从公司内部建设、项目服务水平方面去提高、提升,早已引起了领导重视,按照“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从项目准予上入手,启动了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其目的就是要将这一部分企业拒之门外,他们也终会因赶不上发展的步伐而被社会淘汰。

三、积极推行红色物业创建工作。红色物业是今年物业服务行业实施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创建要求,红色物业的总体目标是以红色物业创建为抓手,全面加强党对街道社区、物业小区的领导,把党的组织和工作无空白、无遗漏地推行到各类组织各类人群中,实现街道社区、物业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大融合,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但要求住宅小区成立党组织,而且要组建业主委员会,便于后期小区运行过程中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正在逐步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四、创新物业管理模式,建立新型小区管理组织架构。

业主是社会人,小区更是社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业主们的日常生活起居离不开社区这一基层社会组织大家庭,物业管理也属于社会管理的一部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构成的“三方联动”的社区服务工作新机制,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公司经理在社区居委会党组任职,社区居委会干部义务担任物业公司总监和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并在小区中设立“社区便民服务部”,由物业公司指派专人值班,负责接待处理业主投诉和日常生活事务,社区干部、业主委员会定期值日,帮助物业公司调解纠纷,协调矛盾,特别是解决公共服务、户籍、计生、社保、民政、就业等涉及民生的问题。

民政、公安、计生、社保、人社、国土、住建、房管、工商、供水、供电、乡镇办事处等部门的窗口单位与物业企业进行对接。在物业企业代业主办理日常生活事务时,职能部门应提供便民服务通道。业主自己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求提供该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的证明。使业主们慢慢地认可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这一级组织,渐渐地接受物业这一行业,逐步形成物业管理服务意识。同时,启动职能部门领导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提高部门管理的主动性,逐步形成政企联动的小区管理社区化机制。

谢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履行监管职责,为文明城市的创建尽一份绵薄之力。

 

                   

                            201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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