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等12位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广水城区公租房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7〕236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有关精神,广水市政府于2009年、2011年在广办芦兴社区蓝天小区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栋,150套,并全部分配入住。
二、领导重视
接到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广水城区公租房建设”的建议,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专班的工作组,多次到现场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商讨。
三、落实措施
为弥补广办公租房不足,切实解决广办城区无房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等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我们具体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予以解决:一是货币补贴方式;二是在广办强力社区棚改安置房小区配建30套公租房;三是在广办主城区商品房小区收购部分商品房作为公租房过渡性房源。
四、落实效果
一是自2008年至今,对广办城区住房困难的家庭累计发放货币补贴1600余户;二是广办强力社区棚改安置房已竣工,待被征收户安置完毕后,即可对剩余房源进行装修,作为公租房公开配租;三是在广办主城区收购商品房的申请报告已递交市政府,待审批后实施。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也希望各位代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监督我局的工作!
2020年8月28日
主管领导:梅 瑶 联系电话:6232342
经办人姓名:杨长旺 联系电话:6899595
邮政编码:432700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2份)、市政府督查室(2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