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11-21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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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生等1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建设城西木材交易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11月24日,广水市第二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批准在平洑路西侧(新看守所南侧)征地建设新的木材交易市场的选址方案,批准用地面积50亩,但该项目至今尚未办理用地手续实施建设。2022年11月21日,湖北省自然厅下发了《省自然厅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依据的函》,并自该文件下发后,省厅云平台系统已关联城镇开发边界线数据库,对批次用地项目数据进行自动比对,不在范围内的无法上传申报。由于木材交易市场用地性质属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且该用地位置属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按文件精神,在该位置已无法为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建议木材交易市场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重新选址建设。

此复。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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