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广水市九届三次会议第2401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08-15
  • 信息来源:广水市公安局
  • 【字体:

尊敬的黄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标三轮、四轮电瓶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电动三轮、四轮车辆通行权及车辆类型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条: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条:严格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必须是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第十五条:省会城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对城区电动自行车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采取控制措施,应当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9机动车类型术语定义:道路车辆是指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在道路上载运人员、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法律允许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有轨电车、特型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不包括虽有动力装置但最大设计车速、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

依据国家认证委答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认证函〔2011〕139号]关于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是否属于强制性认证范围的批复:一、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均属于摩托车产品,应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即:电动车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车类。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部令第164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因此,公安机关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必须审核该机动车是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许可,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少数电动三轮、四轮车制造产品取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许可。

据以上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将电动三轮、四轮车认定为机动车;而实际上,车管所无法按照机动车的标准为其办理机动车号牌。

二、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源头管理尚未堵死。源头管控作用没有发挥,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和销售渠道没有得到控制,非法商家大肆向农村地区老年人推销,宣称该车无需上牌、无需保险、无需驾驶证,导致保有量仍持续增长。

二是驾驶人管理缺乏有效手段。由于驾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群体主要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受教育程度低,无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生活较困难,除了解决自身出行问题,还存在非法营运的问题;还有一部分是享受低保的残障人士,因为身体条件原因,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在他们的认知中,电动车是不需要驾驶证的,更不需要上牌,因他们未经培训、考核,交通法规意识淡薄,强上机动车道、闯红灯、任意变道、突然掉头、违法载人等问题屡禁不止,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也逐年攀升。交警部门在实际路面工作中,仅以警告、劝导为主,对其无法形成有效震慑作用,经常出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车主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暴力对抗、强行冲卡、聚众上访,还出现了围堵管理部门的现象。

三、公安交警加强电动三、四轮车安全管理的措施

公安交警部门在继续严把车辆“准入关”、严守车辆“上路关”和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综合施策,做好对各类电动三轮、四轮车及驾驶员管理。

一是强化政府层面管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由政府牵头,组织市场监督、公安、综合执法、税务、保险等部门联合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项行动,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2024年2月份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协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在应山城区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摩托车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无牌无证、违法载客经营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摩托车进行检查,暂扣“两无”车30余辆,责令车主提交合法车辆来历凭证,及时办理牌证。

二是严查销售渠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清理整顿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销售市场,对不合格的电动车全部清退市场,特别是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四轮车等隐患车辆坚决不允许在广水境内销售,确保从源头封堵车辆安全隐患。5月份以来,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市场监管局对电动四轮车进行集中整治检查,路检中,查扣3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电动四轮车,依法开展询问,获取群众是被商家误导无需牌证可上路的事实情况,及时收集证据,将调查材料移交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车销售商家开展虚假广告宣传的调查。

三是深入开展便民服务。充分发挥公安部门农村派出所“队所合一”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国标电动车集中办牌工作,推行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牌证。

四是继续启动宣传攻势。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紧紧抓住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电动车“禁行”等宣传重点,依托广水网、广水新闻特刊、广水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再掀宣传高潮。

最后,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交管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广水人民。



广水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