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广水市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印发广水市人民政府“大调研、推项目、稳增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政府系统实践活动与大兴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全面落实“项目建设提速行动”相关要求,发挥项目建设对稳增长、强经济、促发展的重大支撑作用,助力广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围绕全市重点产业、政府性投资和已签约的市政府领导班子包保的57个项目开展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跟进建设进度、资金拨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2023年7月至12月
三、督查对象
57个包保项目建设责任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市综合督查办派出4个督查小组对57个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直报市政府领导。
(二)市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要协助相关市领导推进项目建设,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市政府督查室汇总。
(三)市项目办对项目落实情况一周一通报,针对建设进度滞后责任单位下发工作提示,涉及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单位下发问题清单,市政府督查室将联合市项目办督促各责任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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