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办关于终止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7-14
  • 信息来源:广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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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鉴于7月11日至7月14日我市“巴威”台风影响过程已结束,河库水势平稳,水利工程运行正常,根据《广水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请示市防指同意,决定于7月14日09 时起终止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各地各单位要自行研判,组织转移避险人员有序撤离,同步做好安置点清理、隐患复核等配套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紧盯气象、水文监测预警信息,持续防范阶段性强降雨、洪涝及短时强对流等火害风险,同时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度水工程,做好蓄水保水工作,确保后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



广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 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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