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政扶发[2018]13号)及《省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鄂政扶发[2018]1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按照“村级申报、镇办审核、县级审定”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入库程序,现将2023年度拟入库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入库项目附后)。
公示期自即日始10天,即11月15日-11月25日,凡对公示项目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全省各地固定电话用户和手机用户均可拨打12317进行反映。
广水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督举报电话:0722-623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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