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办法〉的通知》(鄂扶组发[2018]11号)及省湖北银保监局、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扶贫办转发《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鄂银监发[2021]29号)要求,我市四大承贷银行积极配合,加快审批进度,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切实满足脱贫人口有效贷款需求,2023年1-3月份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10笔、542万元,展期108笔、451.87万元。现将新增放贷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10天,即4月12日-4月22日,凡对公示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全省各地固定电话用户和手机用户均可拨打12317进行反映。
广水市监督举报电话:0722-6233693
举报邮箱:gs6233693@163.com
广水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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