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农组发〔2021〕2号)和《湖北省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操作手册》文件要求,经村初拟对象、入户评估、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对郝店镇、长岭镇等2个镇办上报的2024年12月防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共2户4人进行了市级审定,同意将冯某进等2户(4人)进行风险消除,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附件: 公示2024年12月13日广水市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明细表.xlsx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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