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印发《广水市2025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10天,即11月27日-12月6日,凡对公示项目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全省各地固定电话用户和手机用户均可拨打12317进行反映。
广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监督举报电话:0722-6233693
举报邮箱:gs6233693@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广水市2025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7日
关于印发广水市2025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集中财力办大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印发本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聚焦产业发展,尽快启动实施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基本原则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对财政衔接资金进行合理匹配,集中投入,精准发力,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各级财政衔接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衔接资金的整体效益,聚焦解决脱贫户和边缘户稳定持续增收,脱贫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
四、资金投向
截至目前,全市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资金总额为19044.76万元。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筹集资金7651.5万元;二是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衔接推进产业振兴,筹集资金产业发展11393.26万元。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和督办推进等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层层抓好落实。
(二)健全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统筹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申报会商制、项目建设招标制、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要建立项目数据库, 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抓手,精心筛选一批优势项目落户统筹区域,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市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办检查。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解决具体问题,严格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统筹工作取得实效。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广水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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