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国乡振发[2023]4号)、湖北省乡村振兴局《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要求,按照“入户核查初判、数据比对、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公告确定”的程序,识别纳入监测对象4户9人,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4年1月份新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第三批)
广水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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