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编号:D2HB202109020061)办结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1-12
  • 信息来源:广水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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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编号:D2HB202109020061)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随州市广水市太平镇猫子湖村祠堂湾左申勇散养二十多头牛,毁坏农田,破坏市政道路,牛粪污染环境,无人敢投诉.

二、调查核实及整改措施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馈问题属实.广水市整改专班要求左申勇养牛场做如下整改:

1、对牛栏现有残存的粪渣全部清理干净,返田利用,冬季对存栏牛产生的粪尿要做到及时返田利用,做到零排放,全收集,全利用。

2、新建5×3×2=30㎡尿液收集池;建造雨污分离设施;牛栏内和牛栏院内地面要全面硬化,建一处10㎡干粪堆积场。

3、放牧期间,要加强管理,确保不对农田和庄稼造成损毁。

4、要与消纳粪污的农场主签订粪肥消纳协议。

5、要建立完备的粪肥消纳台账,记载详细。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养殖场牛栏周边及栏舍内粪渣已全部清理干净,还田利用,粪污消纳台账记录清晰,完整。

2、新建尿液收集池一个,体积35立方米,干粪堆积场一处,面积11平方米,雨污分离设施完善到位,栏舍院内地面及门前路面已硬化。

3、左申勇已与农户签订粪肥消纳协议。

左申勇养殖场已完成整改要求,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破坏和污染,该交办件具备销号办结条件。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办结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18日)向广水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聂志伟  0722-7025409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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