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编号:D2HB202109100049)办结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1-12
  • 信息来源:广水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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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编号:D2HB202109100049)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广水市城乡镇刘岗村1组有家中型养鸡场,臭味很大,离居民区不到500米。

二、调查核实及整改措施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馈问题属实,广水市整改专班要求永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养鸡场)做如下整改:

1、鸡场内三个粪污收集池重新按标准建设,要做到防渗漏、防雨水、防气爆。

2、清理三栋鸡舍粪槽内的粪污,整理鸡舍并消毒。

3、清理鸡场内外的杂草杂物。

4、及时清运收集池内粪肥至消纳田地,真实、准确、及时记录完整的粪污消纳台账,农田施肥时要在24小时内翻耕,杜绝雨天施肥,长期坚持。

5、保持鸡场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鸡舍内粪槽每两日内必须清理一次,长期坚持。

6、挖掘深坑,焚烧、掩埋、消毒处理死亡鸡只,此措施已立行立改及时完成,以后所有病死鸡只必须做无害化处理。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新建成三个标准化粪污收集池,共225立方米,收集池大小适合养殖体量,做到了防渗漏、防雨水、防气爆。

2、完成清理三栋鸡舍粪槽内的粪污,鸡舍外杂草杂物清理完成,鸡舍内外干净整洁。

3、病死鸡已在广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下焚烧、深埋、消毒处理。

4、鸡舍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永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已完成整改要求,对周边生态环境不造成破坏和污染,该交办件具备销号办结条件。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办结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18日)向广水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聂志伟  0722-7025409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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