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协调联络组:
我局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D2HB202108310019号件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现场核查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D2HB202108310019号信访件,群众反映“随州市广水市陈巷镇水寨村九组的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二厂污水横流,污染农田及地下水,臭气熏天。”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2021年9月2日,我局会同陈巷镇政府、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广水分局的工作人员到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广水二厂现场核实了以上情况,并下达了《畜禽资源化利用服务指导书》和《畜禽资源化利用现场整改建议书》,要求该养猪场做如下整改:
1、 要求9月4日前完成厂内沼液沉淀池旁破损管道的更换和少量被污染土地清除工作。
2、对广水二厂附近进行无组织废气、广水市陈巷镇水寨村9组附近的空气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9月20日出具书面检测报告。以后每半年对当地的空气、水质、土壤做一次监督性检测,长期监管。
3、要求该厂建立完整的粪污消纳台账,要求农户施肥后在48小时内翻耕,减少施肥过程中散发的臭味。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2021年9月6日已完成厂内沼液沉淀池旁破损管道的更换,已清除厂内被污染土地。
2、湖北科远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对广水市陈巷镇水寨村9组附近的空气、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9月13日对二厂附近三个样点进行无组织废气检测,检测指标结果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规定的标准数值,检测结果符合要求。以后每半年对当地的空气、水质、土壤做一次监督性检测,长期监管。
3、广水二厂建立有完整的粪污消纳台账,农业农村局已派驻一名干部长期入驻武汉中粮肉食品公司广水二厂,长期监管。
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广水二厂已完成整改,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破坏和污染,该交办件具备销号办结条件。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暂无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我局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D2HB202108310019号件已完成整改,交办件办结完成,已在市政府官网公示。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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