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5-06
  •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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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随州市仅创建省级及以上示范乡镇13个,占比不到30%;省级及以上示范县 (市、区)数量为0。

二、整改目标

加快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进度,力争至2023年创建省级示范乡镇比例达到80%。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23年4月,广水市荣获“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2.广水市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截至2023年4月,全市共成功创建省级生态镇10个,省级生态村82个。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高质量完成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全面提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进度。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5月7日-2023年5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广水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聂志伟  0722-7025409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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