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承办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编号:SD2SZ202312180001)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广水市城郊乡水寨村六组单亲母亲养殖合作社气味扰民,夏天蚊虫很多,已经持续了有十年之久,诉求:消除异味或者搬走,不能在居民区周围养殖。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广水市工作专班到广水市单亲母亲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调查,该猪场实际生猪存栏1143头,其中能繁母猪486头。采用人工干清粪的粪污处理方式,配套治污设施建设有600平方米的干粪堆积场、100立方米的沼气池、总容积8600立方米的粪污收集三级沉淀池4个、总面积11亩的氧化塘4个,三级沉淀池部分废水流入氧化塘,氧化塘已做底膜防渗处理,养殖场区周边无养殖废水外排环境的迹象。养殖废水全部消纳,综合利用于农作物、果林、蔬菜种植,粪污消纳台账记录清晰、详细、完整。现场检查发现该猪舍西南处的水沟堵塞,部分道路被污染,西南50米的林地中有一处种植垃圾。该养殖合作社距离周边居民住房最近距离约200米,猪场周围通过感官判断有一定的养殖气味。由于该场养猪规模较大,粪污排放量多,消纳土地有限,遇阴雨天气特别是大雨天气,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有限,导致周边环境日趋恶化和下游河流受污染。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三、整改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畜牧服务中心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及业主意愿于现场对其下达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服务指导书》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做如下整改:
1.清理猪西南处的水沟及有污染的道路。
2.清除西南50米林地中的种植垃圾。
3.详细、真实记录粪污消纳台账。
4.以上整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5.以上整改措施由城郊办事处督促;城郊办事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和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共同监管。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该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办结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5日)向广水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聂志伟 0722-7025409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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