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承办的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编号:D3HB20240510001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广水市长岭镇区徐家河水库作为饮用水源地,现增加了100条快艇和游艇的旅游项目,运行时油泄漏,造成水污染,很多死鱼,水质发臭。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经查,广水市徐家河水库目前快艇和游艇共有21艘,所有船舶证书证件齐全,合法有效。为确保水库船舶运行时不出现污染水体情况,广水市整改工作专班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1.加大防污宣传力度。深入库区运输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客渡船渡口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船舶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发放船舶污染防治宣传手册,提高广大船员、库区居民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意识。
2.加强水库船舶管理。严格控制水库的现有船舶总量和规模,经批准登记的船舶要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航行路线均不在徐家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内),未经批准登记的船舶禁止行驶。
3.完善防污设施配备。开展船舶防污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各类船舶是否按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是否按规定处理各类污染物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存在防污缺陷的,要求船舶立即整改。
4.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定期对徐家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重点关注汛期水质变化,加密水质监测和分析评估,及时掌握水环境质量状况,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广水市徐家河水上运输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船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船舶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公司严格按照游艇管理要求,做好船舶日常运营和环境保护工作。经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徐家河水库出口、库心监测结果显示,2024年5-11月,徐家河水库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电导率、浊度、透明度、叶绿素等各项指标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限值要求。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该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办结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向广水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聂志伟 0722-7025409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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