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广水市皓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亿Wh圆柱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项目建设如果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电话:0722-6261448 0722-7025408
传真:0722-6260928
联 系 人:祝明鹏
通讯地址:广水市应十大道143号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监督管理科(432700)
(1)项目名称:年产1.2亿Wh圆柱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建设单位:广水市皓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水市工业基地双岗村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3389平方米,新建厂房1栋建筑面积5904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581平方米,新建锂电池生产线3条,年产1.2亿Wh圆柱锂离子动力电池。
(2)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①废水: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 2标准后汇合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应山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②废气:项目涂布烘烤产生的NMP废气,经管道收集+NMP回收系统+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注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厂房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机械设备的隔声、减振,厂区绿化。
④固废:项目产生的废NMP溶剂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正极片、废负极片、废铝箔、废铜箔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电解液、废化学品包装物等危废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采取环保防治措施后,所排污染物控制在允许排放范围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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