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广水市恒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恒昌建筑废料尾矿尾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项目建设如果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电话:0722-62614480722-7025408
传真:0722-6260928
联系人:祝明鹏
通讯地址:广水市应十大道143号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监督管理科(432700)
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恒昌建筑废料尾矿尾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向荣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投资680万元,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及生产设施,含颚式破碎机、反击破碎机、筛分机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年产15万吨建筑材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喷淋废水挥发损耗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用于山林灌溉,不外排。
2、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采取设备密闭+厂房密闭抑尘;
输送粉尘:皮带全封闭,出料口设置洒水喷头,无组织排放;
堆场粉尘:建设棚库+喷淋降尘;
装卸、运输粉尘:篷布覆盖+车辆冲洗。
3、固体废物:除尘器粉尘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处置。
环评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广水市的相关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可以在拟定地点、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广水市恒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许总 135 9783 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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