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兹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惠民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建设单位:广水市惠民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广水市城郊办事处富康社区和平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回收拆解车辆6000辆的规模。总投资3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收集工程资料与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对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提出环保对策及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包括: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间和建成后影响的意见;
2.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写信、打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广水市惠民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水市城郊办事处富康社区和平村
联系人:陈远明
联系电话:13972985115
2、联系人:广水市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科祝明鹏
联系电话:0722-6261448;0722-7025408
六、公示时间
本公告自公布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