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固科技有限公司军民两用通信部件及精密金属结构件建设项目网上公示
  • 发布时间:2022-11-14
  • 信息来源:广水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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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评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湖北广固科技有限公司军民两用通信部件及精密金属结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军民两用通信部件及精密金属结构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十里工业园区杜家湾路8号

建设单位

湖北广固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湖北安和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和内容

湖北广固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进行精密零组件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等。2022年4月,湖北广固科技有限公司拟新建“军民两用通信部件及精密金属结构件建设项目”,项目共投资125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9800万元,购置立式加工中心、立式钻攻中心、数控车床、冲床等机加工及与之相配套的检测、环保等设备360台套,年产7500万件军民两用通信部件及精密金属结构件。

排放标准

废气:本项目打磨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烘干废气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相关要求。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废水:本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要求,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要求。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打磨粉尘、烘干废气和食堂油烟。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地面雨水沟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食堂废水、工件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办公、住宿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应山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应山河。

噪声:项目车间通过安装隔声窗、隔声门、防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进行降噪。

固废: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经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危险废物:本项目的危险废物有废边角料、废切削液/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浮渣、污水处理污泥、含油抹布和手套。废边角料经压榨机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资源回收单位用于金属冶炼。其他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随州市发展规划。本项目有着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落实规划方案及本报告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后,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的国家排放标准,可有效降低、减缓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本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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