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广水市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已通过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现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广水市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详见《广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广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二、公示时间
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30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反馈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广水市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明星
电话:17707223681
电子邮箱:912316789@qq.com
联系地址: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千户冲岗岭湾特1号
附件:《广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广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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