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
  • 发布时间:2022-01-13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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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

规定:20211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经本人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

请,可以参照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

申领对象

20211231日前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三、补助金标准

(一)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标准500/人、月;

(二)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标准300/人、月。

四、申领方式

)线下方式

广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7窗口,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原件,直接

申请办理。

(二)线上方式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领,登录网址:

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

1)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用户个人注册。

2)注册完成后,进入失业待遇申领栏目,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按照要

求填写,提交申请。

五、注意事项

(一)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按月发放,且与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享受

(二)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时,根据实际代发需要提供对应银行卡可不

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材料,但原用人单位在办

理停保手续时,应填写失业人员失业原因或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三)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2、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4、应征服兵役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六、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广水市:0722-638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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